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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、《鬼吹灯》 (第2/2页)
呢?后面的还有吗? 林枫看到唐思远的反应,他笑了。 果然,好故事无论放到哪个时代,哪个世界,都不会过时。 这《鬼吹灯》就是他要拿来振兴海城市电视三台凌晨档的秘密武器。 凌晨档已经是深夜子时,这个时候播放一些恐怖灵异的东西,最合适不过了。 林枫本来把RB《世界奇妙物语》做出来,可惜他现在是一没钱,二没人。 手上的钱不过八万,人不过他跟胖子两人。 就靠这两人,只能想出别的办法。 最后林枫决定在凌晨时间段来个说书讲故事的节目,就讲鬼吹灯。 这个方法用的成本最低,需要的人最少。 节目效果林枫不知道如何,但是他现在只能孤注一掷,赌一赌了。 《鬼吹灯》这个故事林枫重生前就非常喜欢,看了至少有三四遍了,但是还差点要买下版权拍电影了,项目还在谈,没想到他就先一步挂了。 这不,一想到做深夜档节目,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《鬼吹灯》。 鬼吹灯这个故事林枫熟,但是他现在太忙了,根本没有时间把它全部写出来。 所以他便把整个故事的大纲,人物设定写了出来,再找一个文笔好的作者将它写出来。 林枫在最近在网上翻了不少,一来二去,就盯上了这个“作者老唐”,觉得他的文笔和写作风格跟《鬼吹灯》的原作者很像。 这才主动找他来谈合作的事情。 这个老唐看了第一章,就追着他要下文。 林枫回复道。 双木:你觉得这故事怎么样? 老唐:很有意思,看得我手心只冒汗,后面的呢? 双木:我只有大纲,后面的想找个人来帮我写出来。 老唐:所以你盯上我。 双木:怎么?不愿意吗? 这个老唐不愿意,林枫也能够理解,毕竟这算是代写了。 林枫自己是实在没空亲自去写,不然他也不会出此下策。 再者,他也不想随随便便找一个作者,他喜欢《鬼吹灯》这个故事,既然要让这个故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,就得找一个文笔信得过的作者。 老唐:不,我是觉得这么好的故事,让我写下去,会不会糟蹋了。 双木:自信点,相信你可以的,如果你觉得没把握,那我可以把几章大纲发给你,你试试看。 老唐:行,那看在你那打赏的份上,我就试试。 双木:放心吧,这个故事能够顺利写出来,冠名权和版权和后期的出版的收益,我会给你一半的,你也别推辞,因为是你让这个故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。 老唐:您只要一半合适吗? 双木:不,另外一半我也不要。 老唐:那另一半你是怎么处理。 林枫给老唐发了一个名字。(这里就不细说了。) 双木:这本书的版权和出版获得的收益另一半,我都会以这个名字捐出去做慈善,帮助别人,后期如果卖得好金额比较大,我再成立个基金来运作这个事情。 唐思远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,或者是这个双木的笔名吧。 林枫不太喜欢从他原来的世界抄东西拿出来用,他心里有点过意不去。 拿别人的东西,他做不到心安理得。 但是形势紧迫,他需要用到那些东西。 所以他会将一半的收益以那些原来的作者名字捐出去做善事,比如《那些花儿》的版权收入一百万,他后面手头上宽裕了,会以朴木的名字向慈善事业捐出去,让这笔钱去帮助更多的人。 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朴木是谁,也没有人在乎朴木是谁。 但是林枫知道,他在乎。 这就足够了。 ........... (作者语:关于主角捐出收益是我的观点,我觉得他应该这样做才好。抄书也好抄歌也好,毕竟是不太光彩的事情,所以主角会一部分收益以原作者的名义捐出去做善事,虽然林枫只是里的虚构人物,但是我还是希望他能够堂堂正正的做人。 还有分清楚一个概念,捐的是直接收益和版权收益,并不是全部收益,比如《鬼吹灯》,主角把它的出版收益还有版权收益以原作者的名义捐去做善事了,但是某天把它拍成电影,那就是二次创作的收益了,主角赚了十几亿,是他努力运作的收益,这是属于主角的,主角没必要捐。说这个,是为了避免一些读者误会主角的行为,我们要一码事归一码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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