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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,关于一条噬主的狗的笑话/头破血流 (第1/2页)
一开始,方恪在他面前脱光衣物。第一次抱到方恪光溜溜的身子时,到底是报复的快感,还是得偿所愿的幸福? 是他蠢,一直骂方恪蠢,他实际上才是最蠢的人。 湘最后的一句话,差点把方临昭问死过去。 他浑浑噩噩的往回走,走了一半跪下就开始吐,他肚子里没东西,全都是酸水。有路人凑了过来,可是方临昭没办法看清他们的脸,他浑身哆嗦,恨不得把内脏都呕出来。 多可笑。 偏偏在他后悔时,方恪被他毁掉了。偏偏方恪被毁掉了,方临昭才知道心软,才意识到感情。 方临昭是真的恨方恪。 方临昭是真的喜欢方恪。 喜欢到方恪给他一点点歉意,一点点回应,就可以忘记恨意。 恨到哪怕方恪求饶了,害怕了,难过了,他还想要让他更疼一些。他想把自己完全烙印到方恪身上,他甚至承认,如果方恪是一个女人,自己未必忍得住,在对方体内留下二人共同的羁绊。 自己是一个多么恶心的人啊! 但是方临昭想着,没关系的。 他迷上了sm,他迷上了能够控制方恪。那些奴隶哪怕在情境中再怎么痛苦悲泣,哀求绝望,最后都能被哄过来,看向主人的目光那么依赖尊敬。 他也想要方恪这样。 被他所控制,能够同时满足他的爱欲与恨的方法,他找到了。 他真的没想真的毁掉方恪,那些道具都是看那些奴隶使用过的,不会留下身体的后遗症。那些奴隶都能承受得住,便是被折腾到几天下不了床,休养一阵子也就好了。 就像当初打方恪屁股,小少爷气的想咬人,哄哄也就好了。方恪欺负他,他欺负回去,方恪说赎罪,他就宛如抢到了尚方宝剑似的,他根本不信方恪的理由,但是如果可以名正言顺的得到方恪?方临昭绝不会拒绝。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失控的? 是方临昭想要方恪的罪赎不完,是方临昭故意做的过分,想要打碎方恪自护的屏障,是他故意的! 方临昭想为自己开脱,可是做不到。他亲手,亲自,怀着恶意把方恪撕碎,想让方恪成为他的“奴隶”,可是方恪宁愿疯了,也不想屈服。他们本该一体。 “一条噬主的狗。”湘冷淡的说“真的,太有趣了。很稀有。” 方临昭是方恪的狗。 这种事,方临昭第一次来,久经沙场的湘就看出来了。 只是后面的发展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,多么稀奇有趣。高高在上的主人跌落神坛,被松开脖环的恶犬反噬了自己的主人,身份的颠倒却没有断开二人的关系。 恶犬失去了控制,做出了让人兴奋的侵犯之举。而那朵骄傲的玫瑰,又会怎样?是变成那些软弱无力的孬货,还是在苦痛中挣扎持续绽放? 湘也要承认自己为此期待不已。哪怕方恪抗不下去,小少爷也可剩一个足够美好的皮囊,湘可以让他成为精致诱人的玩具,俱乐部的宝贝。如果方恪撑下去了,湘的手指在酒瓶的碎片上虚虚划过。 兴奋的电流从尾椎处传来,湘发觉了加快的心跳。 那该是多么凄惨美丽的景象。 哪怕是对他这种等级的dom来说,也是舍不得放手的。 湘并不在乎俱乐部的想法,跟对方临昭说的不一样,他有自己的私心。 而脱缰的恶犬在放纵过后,又该如何定义自己的身份呢?现在连得到惩罚的权力都没有了。 当恶犬意识到这点时,该是什么反应呢? 湘太期待了。 所谓情境抽离,就是为了某种目的先设定一个情境。就像小孩子玩的过家家,孩子们分别挑选了一个社会角色,对此进行扮演。而只要吃饭了!这样一个讯号,他们就明白自己已经脱离了角色,会重新当一个乖宝宝。 而在主奴中,便是主人与奴隶的角色。奴隶可以是个玩具,是条狗,是只猫。可以肮脏下贱,可以高高在上。但是情境抽离后,他们就会恢复衣冠楚楚,回到自己本来的社会角色。 是相对正经的圈子中,跪下为奴,起身为友的规则。 但是人呐,就是遵守规则又喜欢破坏规则的。 而只有在安全区域内的,才叫游戏。 你给他做情境抽离了吗? 没有。 方临昭甚至连什么叫情境抽离都不懂。在方恪之前,他是个连完整黄片都没有看过的纯情男人。 完全不懂什么叫限度,也不真正了解所谓主奴。他只是糊里糊涂拥有了伤害方恪的权力,跟bdsm调教师的所谓艺术完全不搭。 虽然也没几个主真的在乎这个。 “您知道什么是奴隶吗?” “奴隶不是人。” “所谓主奴,就是主人把奴隶变成狗屎都不如的东西,并且让它们自己也这么认为。” 是方临昭在对方恪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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